1.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会工作;工会主席不在时,主持工会全面工作。
2.依据《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,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工会工作,把工会建设成为“职工之家”。
3.依法维护职工权益,促进职工身心健康;积极协调劳动关系,建设和谐校园,促进学校发展和稳定。
4.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利,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做好校务公开工作。
5.组织工会干部、工会会员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开展教职工文化活动,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;负责全校工会干部队伍建设。
6.及时向校党政及有关方面反映教职工思想、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处理建议;协助党委、行政解决好教职工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。
7.负责筹备教代会、工代会,贯彻落实大会决议;主持召开工会全委会、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;主持制定工会、教代会规章制度;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并组织落实。
8.负责对工会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。
9.负责工会与学校内外各部门或机构的协调工作。
10.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